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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技术具有匿名化、去中心化等特征,运用智能合约技术实施的虚拟货币诈骗已经成为新的诈骗方式之一。在智能合约空间—网络空间—现实空间三个维度下,如何运用相关证据证明不同维度下犯罪主体身份和犯罪事实则面临着现实困境。基于此,通过被害人提供的电子数据,对“三维度”下犯罪主体身份进行关联与证明,运用存证技术规范证据链条,结合智能合约外的其他网络痕迹证明诈骗过程,并使用特殊“赃物”虚拟货币形成证据链闭合,侦查主体最终能够完成对智能合约技术下虚拟货币诈骗犯罪事实的证明。
Abstract:[1][3]林诗意,张磊,刘德胜.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应用研究综述[J].计算机应用研究,2021(9):2570-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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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理论上来看,利用智能合约实施的虚拟货币诈骗可以通过法币交易或者币币交易进行。法币交易表现为使用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币币交易表现为使用虚拟货币与其他虚拟货币进行交易。使用虚假的虚拟货币进行诈骗可以通过币币交易完成,使用“搬砖套利”等骗局进行的诈骗可以通过法币交易完成。
基本信息:
DOI:
中图分类号:D631.2
引用信息:
[1]胡德葳.智能合约技术下虚拟货币诈骗的机理与证据运用[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2,34(05):70-78.
基金信息:
西北政法大学“2022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虚拟货币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控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2JK02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